市政府昨天召开节能形势分析预警会,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及相关单位采取严格审核程序、加强监管、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年内不再审批“两高”等项目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依法按期关停、拆除落后设备,鼓励计划外淘汰,力争多淘汰一些,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要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坚决执行差别电价标准,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并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新的高耗能投资项目。
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
加快节能重点项目建设
10月底前,市节能专项资金将集中安排一批“短平快”节能技改项目,确保年内形成有效节能量。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节能项目,要简化手续,随报随送;对已下达的项目,要加强检查确保达产达效;对未开工的项目,将通报批评,并追回财政奖励资金。
年底前我市将淘汰城市道路照明使用的白炽灯、高压汞灯,以及能效指标未达标的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光源产品和镇流器产品。停止在城区干道上大范围建设多光源装饰性灯具和无控光器灯具的照明设施。
实施更加严格的节能监管
按要求,今年工业、建筑、交通、旅游和商贸领域必须完成的节能任务分别为:全市工业单位GDP能耗降幅不得低于8%;建筑、交通、旅游和商贸行业单位GDP能耗降幅不得低于6%。
我市将加强对市属8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去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超限额的企业,采取断然措施,加大节能工作实施力度;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并开展专项检查。
凡能源消费增长过快或上半年达到“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90%的区县、开发区,下半年将暂停核准、备案高耗能项目;对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各区县发改委(经发局)要严格监督,确保设备工艺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适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市政府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县要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考核。市政府将对各区县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完不成任务的,将严格实行问责制,进行责任追究。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按月做好节能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对节能目标完成有困难的用能单位,要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