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4日召开的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1-5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在第9位,今后几个月,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在增加。因此,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将成为查处重点对象。
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大宗基础性商品价格高涨和国内通胀预期较强的影响,一些农产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市场炒作现象有所增加,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反响强烈。我省和全国一样价格总水平同步涨幅较大。1-5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9%,高于全国同期0.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价格同比上涨2.5%,农村价格同比上涨4.0%;涨幅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在第9位。
针对当前价格结构性上涨的特点,会议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重点抓好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供应,保持粮、油、肉、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同时,加强对国内市场主要商品、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供求、价格运行的监测分析预测。同时,严厉打击少数经营者利用农产品产地集中、季节性强、产量下降、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