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西安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西安分站 >> 本地资讯 >> 明年起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

明年起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无双 2010年08月20日 08:10:45 打印

导读: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大会上获悉,2012年,西安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将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大会上获悉,2012年,西安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将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为更好地搭建企业与职工沟通协调的虹桥,按照《西安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实施方案》,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全西安市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其中,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1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2年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不断提高覆盖比例。在不断完善集体协商机制的基础上,提高集体合同的实效性。从职工最迫切、最关心、最直接的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利益问题出发,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使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有明显提高。

  根据西安市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现状,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将分三个阶段,其中2011年1月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资水平(计件单价)、劳动定额等涉及劳动报酬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专项集体合同,推进建立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同时,在县级以下区域内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园区),推动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

  在同行业企业特别是建筑、采矿、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县)级以下区域内,重点推动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具备条件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区(县)一级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

  按照彩虹计划实施方案,引导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相应增长;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重点通过协商薪酬稳定工作岗位、保障工资支付,鼓励和支持工会组织职工与企业开展以稳员增效、协商薪酬为重点内容的“共同约定行动”,促进双方共同应对困难,稳定劳动关系;对实施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引导其重点就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进行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和休息权。同时,针对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突出问题,推动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和工会开展“要约行动”,重点支持工会提出要约。当前,五类企业成为开展集体协商要约的重点,即没有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工会组织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上一级工会可依法代替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

  在未建工会的企业,上级工会要指导职工推举协商代表,并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在非公有制小企业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县)级以下区域内,可由区域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向相应的企业组织、行业协会提出协商要约;尚未建立基层企业组织的也可直接向区域、行业所属企业提出协商要约。企业或企业组织也可就有关问题向职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

上一篇:需求放缓供给增加 煤价短期难言上涨

下一篇:天气转凉杂粮价格普遍下滑 绿豆1个月降幅12%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