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超过了限额标准用能,杭州建新浮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用电被执行惩罚性“涨价”。
记者昨日从浙江省经信委、物价局、电监办公布的今年第一批7家超能耗限额标准单位落实惩罚性电价单位名单中了解到,这7家能耗超标单位分别为杭州建新浮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大厦、衢州瑞福纺织有限公司、衢州巨鑫机械有限公司、东阳市金发铸造厂、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被加价的金额在3116元到93.4万元之间。
据浙江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加价核算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对执行2010年10月1日以后实施的能耗限额标准的,加价核算期为标准实施日至12月31日。
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政策,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约能源和降低消耗的强有力价格手段。超限额标准用能单位必须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单位产品耗能不高于限额标准。
本网视点 :进入9月份后,山西、浙江以及南方五省等地电力供应陆续告急,一时间,刚刚通过上调上网电价“调停”的煤电顶牛局面再次快速地形成,第二轮“电荒”到来。并且,此轮电荒正在向全国蔓延。对高耗能产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势必会影响国内相关行业的产量。惩罚性涨价意味着高耗能产业的生产成本增加,而最重要的是,这些高耗能产业不缺钱,只要有电用,即使再高的“惩罚性电价”都不大可能阻止这些行业的生产,因此,惩罚性涨价可能对国内钢市影响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