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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试点售楼员备案公示制度防范虚假宣传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编辑:刘石磊 2010年06月24日 08:04:14 打印

  为了规范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行为,西安市工商局在部分房地产项目试点推行房地产项目执业经纪人备案公示制度,置业顾问、售楼员等人员的基本情况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防范他们出现虚假宣传、胡乱承诺、误导消费等行为,减少消费者与经营企业之间的矛盾及纠纷。

  按备案公示制度要求,房地产项目经营企业在聘用执业经纪人员时,应将其基本情况上报至工商部门备案、统一编号,由经营企业制作并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今后工商部门还将开通网络办公平台,对备案执业经纪人员的情况进行网上公示,以供购房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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