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多次盗窃铁路沿线贯通地线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人陈信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陈信勇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自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间伙同他人盗窃西安铁路局辖区内襄渝二线万源至青花区间的铁路贯通地线,总计价值人民币3861.35元。
陈信勇初中毕业后就在家待业,因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到外地打过几年工,因受不了苦就回家待业,整日和一些无业人员在网吧上网,吃喝完身上的钱后,便想通过盗窃铁路沿线的铜线卖钱,因长期玩乐,陈信勇身上的钱总是不够用,便多次盗窃铁路贯通地线卖钱,自称“偷一次也是,偷二次也是偷,反正都偷了只要没抓住就继续偷”,抱着这种侥幸心理被告人陈信勇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连续盗窃,给铁路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了正常的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