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环保
厅发布《2009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全省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0.44万吨和3
1.81万吨,比2008年下降9.56%和4.23%。
2009年,10个地级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4-362天,
成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继续保持在98%以上;全省6条主要河流水质与上年相比明显好转,
其中渭河潼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Ⅴ类水质标准,
在国家组织的黄河流域水质断面考核中位列第二,提前一年实现了国
家下达的“十一五”水质控制目标。
全省16个省控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
气质量总体与2008年持平,16个省控市(县、区)中,铜川、咸阳、
汉中、安康、商洛、三原和兴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年均值标
准(居住区标准);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榆林、耀州、略阳、
韩城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年均值标准(特定工业区标准)。
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是全省6大水系中,嘉陵江、汉江、丹江水
质优,延河、无定河水质轻度污染,渭河水质重度污染。全省10个地
级以上城市对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水源地水质达
标率为100%。